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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15-03-16   浏览量:5218

为保证我院专科毕业生顺利参加专接本选拔考试,依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暂行规定》(冀教学 〔2001〕1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2015届专科毕业生参加专接本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
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5.考生报考时可填报两个志愿,即报考院校、参考院校(必须与报考院校具有相同专业,师范、非师范类具有相同专业亦可),并在服从调剂栏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二)报名方式
2015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报名专业可查阅《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选拔专业及数额》(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8:00—3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专接本报名照片不再统一采集,招生就业处将以新华社采集的毕业照片为依据,统一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考生务必于3月28日9:00-12:00到招生就业处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上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地点在办公楼107室。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农学类、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九类。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农学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其中,外语120分,高等数学或政治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5。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50%。具有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牵头院校实行全省联合命题。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专业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4 。
(二)考试时间
2015年5月1日-5月8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9日上午,以外语、高等数学/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8:30至11:35;艺术、体育类专业8:30至10:35;外语类专业8:30至10:05。
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下午14:30至17:00,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四、选拔录取
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分数线由本科选拔院校划定。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第二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公共课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考试成绩于6月6日左右公布。
五、其它事项
(一)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二)2014年度毕业于我院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实行)》有关规定,凡户籍在河北省,毕业于我院的2014年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参加2015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统一考试,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3月22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通过我院和报考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报考信息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等事项安排与2015届普通毕业生相同。
(三)本文件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可登陆学院网站 查阅、下载。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规[2005]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09〕1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附件:1.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
2.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结构
4.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选拔专业及人数
5.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专业课考试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