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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档案建档及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人文与管理工程系   时间:2010-09-14   浏览量:3832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与管理工程系
                      文管系 [2006] 4                          
贫困生档案建档及管理办法
     了解和掌握在校经济困难生的基本情况,做好贫困学生的确定和相关管理工作,是做好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和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特制定贫困生档案建档及管理办法。
   一、建档和调整时间: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根据调查结果,调整原有贫困生档案;新建新生贫困生档案。
二、贫困生等级:分特困生和一般贫困生两个等级。
三、贫困生的界定标准
(一)贫困生界定标准
参照河北省平均消费水平,一般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少数民族学生,或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生活费不足200元,生活节俭的学生可确定为贫困生。
(二)特困生界定标准
    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1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学生。
注: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也可列为一般贫困生或特困生。
(三)以下情况不得界定为贫困生
1、饭卡消费过高或消费明显不足,但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请客、大吃大喝)、吸烟者。
2、已有电脑、手机的非毕业班学生;如确有特殊需要的,需向学院主管部门说明需要的原因及购资来源,并报系备案。
3、平时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如穿名牌服装、佩戴贵重金银首饰、使用高档化妆品、经常进出网吧、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服滋补品等)
4、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外多子女家庭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
5、家庭因投资、做生意、购置房产和贵重财物等而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
四、贫困生建档程序和管理办法:
(一)贫困生的确认程序
1.从新生报到起,辅导员或学生助理就应通过与学生接触,查阅学生档案等多种渠道,及时详细地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的生活情况。
2.发给初步确定的贫困生《贫困学生登记表》,学生本人填写后,并作进一步确认。
3.对初步确定为贫困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原则上按系学生数的15%确定贫困生的人数。
(二)贫困生建档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生助理或辅导员初审→(班委会根据本人申请,调查其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向本人反馈)→系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贫困生建档→名单报学生处。
(三)贫困生管理办法
1、成立系、班级、学生会生活部三级调查小组,定期对已列入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进行调查。
2、采用民意测验、查验饭卡消费的方式,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充分征求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寝室同学的意见。
3、贫困生档案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申请或随时调整。
4、掌握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平时的表现情况,对贫困学生基本情况和资助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5、经常性地了解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做好贫困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特别关注由于经济困难而带来的心理压力,引导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大学学习生活。
6、若发现被列入贫困生档案的同学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
五、助学措施
1、合理应用专项助学拨款,根据贫困生的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助。
2、根据贫困生名额,加强与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与合作,争取开发更多勤工助学岗位,如教室管理员、草坪管理员、图书上架员等。
3、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系教职工介绍贫困生的情况,唤起对他们的关注。
4、通过适当的方式为贫困生联系力所能及的助学岗位,缓解燃眉之急。
 
 
 
 
 
  
 
 
 
人文与管理工程系
2006年9月10日
 
主题词:贫困生   建档    管理办法                                                         
       人文与管理工程系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日印
                                                                          (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