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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系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10-09-07   浏览量:1980

人文与管理工程系
关于学生参加技能鉴定的规定
为落实教育部对职业学校学生至少掌握一种实践技能、考取一种以上技能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保证学生掌握与专业相关的实践能力,达到教育部专业评估中每生至少一个技能证的要求,特对我系各专业学生参加各专业技能鉴定规定如下:
一、每位同学至少要参加一种与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已取得一种上本专业相关技能鉴定者,可参加相近的其他专业的技能鉴定;鉴定培训成绩作为本专业相关课程的平时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取得鉴定证书者,按学院规定可作为选修课计入本人修业学分,也可抵院选修课学分。
二、各专业可参加的相关技能鉴定工种如下:
1、会计专业:会计资格证(包括会计电算化、职业道德与财经法规合格证);文秘证;
2、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营销师证、阿里巴巴网商技能证;一般一年级可考取阿里巴巴网商技能证,各行业初级资格证;二年级第一学期可考取营销师证、二年级第二学期或三年级第一学期可考取助理电子商务师、物流师。
   3、广告、商务英语专业:营销师、外贸报关员证、国际商务英语等级考试、
photoshop设计师证;一年级可考取外贸报关员证、photoshop设计师证、国际商务英语等级考试,二年级可考取营销师等。
(注:如报国家级鉴定,如国家营销师、国家物流师等,各专业一年级只可报初级,因此我系鼓励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报考此类鉴定;其它鉴定种类不限年级。)
三、技能培训成绩由培训考勤、测验成绩构成,培训教师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按班级将平时成绩报系办,由系办转相关课程任课教师。
(其它相关事宜,咨询文管系各专业教师)
                                        人文与管理工程系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