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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15-03-16   浏览量:3801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冀教考普〔2015〕5号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要求,2015年我省有66所院校参加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并试行不同单招院校按类别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单招联考”)。今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仍在我省进行单招试点工作。根据我省高职单招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招院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严格执行省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细致操作,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对试题命制、试卷保管、考试组织、评卷登统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建章立制,保障招生考试安全 
承办院校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和源头管理,从考试安全、评卷安全、信息安全和录取安全四个方面,制定包含命题、制卷、考务、阅卷、录取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在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要对涉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对所有涉考人员进行培训,重点防范替考、群体性舞弊和高科技作弊行为,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操作规范、处理得当,确保考前不泄密、考中无大面积舞弊、考后评卷登统不出错。单招过程中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予以妥善解决,同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三、稳步推进,改进单招录取办法 
2015年高职单招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一)院校独立进行单招的方式。考生可填报多个专业,共设两个志愿:一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一志愿学校组织的单招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成绩进行录取。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一志愿相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参加征集的院校须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鼓励院校按专业类招生。 
(二)实行单招专业联考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同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专业类)”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志愿,二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同第一种办法。 
四、严肃纪律,加大违规处理力度 
各地、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开展招生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宣传,对违规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 
对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要做到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特别要做好考场记录,并由监考人员签字,暂时收缴的作弊物品要出具收据,可使用照片、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记录。 
严禁通过虚假信息、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院校不得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单招中违反规定的学校和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单招资格,并追究院校领导责任。 
五、公开透明,做好信息公示工作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以及咨询、申诉和举报渠道等内容的公开公示工作。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按照审定的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六、其他 
1.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高职单招宣传,使有意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都能按时、顺利报考。 
2.5月12日12时前,各市通过FTP下载单招录取考生数据库,及时剔除录取考生,统计所需试卷袋数。 
  
附件:1.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 
        施意见 
      2.河北省2015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数据格式要求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2月2日 
 
附件1 
  
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招生计划 
单招计划报送流程:①单招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单招计划总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单招专业计划;②各院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招生计划表结构(附件2)的要求上报单招计划;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计划稿,由厅高教处审核招生专业并签字;④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已确认的招生计划,由高校签字盖章后向社会公布。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三、招生简章 
单招简章主要内容包含: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分专业招生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相关科目成绩折算及使用要求、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不超过500个字,作为工作方案的附件呈现。 
单招简章经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将电子稿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省教育考试院集印成册下发。院校要确保单招简章电子稿与教育厅审核备案的完全一致,并对本校单招简章内容负责。 
四、志愿填报 
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填报志愿。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15日9时至16日9时,各院校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 
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五、考试实施 
4月20日至4月26日,高职单招组织考试。由各单招院校和联考牵头院校负责,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单招方案组织考试,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将单招考试放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一)单招联考 
2015年我省首先在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学前教育专业和机电设备类进行单招联考试点。由同类别院校推荐的牵头院校负责组考,成绩供同类别所有院校使用。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专业类)详见招生计划。 
(二)安全保密 
各院校要对本校单招考试安全保密负全责。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细化命题程序、试卷印制、试题保管、保密要求、人员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单招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要选派遵纪守法、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负责试题命制、运送和保管使用,学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各院校要创造条件,按国家要求建立试卷保密室,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所有单招院校要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务工作办法,应包含考务工作人员选聘培训、岗位职责、考场设置、考试规则、违禁物品检查、设备器材使用、考风考纪管理、违纪舞弊处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替考、群体性舞弊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现象发生。 
鼓励各高校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 
对普通高中考生试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以及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面试录取的单招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实施考试,并在简章中公布考核办法和录取标准。 
考试环节涉及到面试的,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面试专家小组应不少于5人。 
考生须按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缴纳报考费,并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印发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面试。 
(四)评卷和成绩的登统、公布与复核 
各院校要制定详细的答卷评阅管理办法,包含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评分细则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具体要求。 
各院校要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时间和方式通知考生成绩,利用本校网站为考生查询本人成绩提供服务,并按事先公布的成绩复核方法,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要求的考生,组织学科专家进行答卷复核,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如成绩有误需要更正,经院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由考务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和信息管理人员同时审核签字、上报。为方便二志愿录取,院校上报成绩前,需将总成绩(含面试成绩)按满分500分进行折算。 
对于免试录取的考生,相关高校要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成绩库要刻录光盘,由院校主管领导、纪检、信息人员不少于三人签字密封。 
考生试卷、答卷(卡)保存到当年年底。 
(五)违规处理 
单招院校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对口专业考试和高职单招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该生2015年高考报名所参加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不得被普通高校录取,并按要求将考生违规事实及处理意见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对单招中违规的学校和工作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 
六、录取备案 
4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单招院校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附件2的要求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 
4月29日,院校携密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加盖本校公章),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面报。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院校还需携带免试录取库和录取名单(加盖本校公章)。 
4月30日,各单招联考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成绩。 
5月4日至11日,录取备案。2015年高职单招录取备案工作全部通过远程网,在“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时间见下表: 
录取阶段 
录取时间 
录取准备 
5月4日 
一志愿录取 
上载 
5月5日9:00 
上载截止 
5月6日9:00 
结束 
5月8日15:00 
志愿征集 
5月8日20:00--9日10:00 
二志愿录取 
下载 
5月9日15:00 
上载 
5月10日9:00 
结束 
5月11日16:00 
各单招院校要按照事先向社会承诺的规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录取名册并邮寄院校,单招院校要按公布的方式和时间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