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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时间:2012-11-28   浏览量:3022

(我系(人文与管理工程系)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2012年11月27日下午,人文与管理工程系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李成革老师主持,全体教师参加,这是我系本学期“师德建设”系列活动之一,是师德建设活动的加强和深化。

该《规定》是为了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监察部联合颁发的。《规定》共七章48条,2012年8月22日发布,自2012年9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具体种类及使用情况等作了明确界定,完善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颁布,是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重要依据。 

会前,该《规定》已上传至我系网站,会上,李书记又具体解读了《规定》的相关内容,重点学习其中界定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种类和程序,让每位教师领会到《规定》的精神,并要求教师根据内容加强自我约束,做到自觉遵守,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最后,李书记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对照《规定》内容以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师德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中的贯彻执行,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让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的教师,要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院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学院赢得社会声誉,增加社会关注度和吸引力,一起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贡献

 

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doc